鞍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是1989年9月22日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的,是市政府专司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,主要任务是对鞍山市(不包括省直企、事业单位)全部国有资产行使所有权管理。重点是管理国家投入到各类企业的国有资产,优化国有资产配置,行使政府赋予的国有资产所有者的代表权、监督管理权、投资收益权和资产处置权。
在国家扩大内需政策的引导下,我市固定资产投资保持较快增长。2000年我市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20.1亿元,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8.1亿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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固定资产投资迅猛增长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