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》、《辽宁省档案条例》,不断提升我市档案工作法治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管理水平,鞍山市档案局起草了《鞍山市档案管理办法(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,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:
一、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:anshandangan1@163.com,邮件主题请注明“鞍山市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二、通过纸质信函将意见邮寄至:鞍山市铁东区胜利南路25号106室(邮编:114000),并请在信封上注明“鞍山市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。
联系人:张春芳
联系电话:5503655
鞍山市档案局
2025年8月21日
主办单位:鞍山市档案馆 地址:鞍山市千山区建国大道1721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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