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档案为职工办理退休提供帮助

发布时间:2014-08-26 00:00|栏目: 利用实例 |浏览次数:
2014年8月21日,鞍山三和轧钢有限公司职工潘某某,到市档案馆查找有关档案资料。该职工从事加热炉热工温度仪表维护与维修工作,属于特殊工种(高温)。鞍山三和轧钢有限公司是1992年鞍山市劳动工资制度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企业之一,高温费等福利补贴均列入岗位工资中,不能单独反映,故无法直接认定高温工作性质。所以他想查鞍政发[1992]44号"关于印发鞍山市企业劳动人事制度配套改革实施方案",想作为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依据。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,经认真查找在市政府全宗5号目录第533卷中查到此文件,该文件第三条,在深化工资制度改革,推行适应企业特点的工资分配形式中,提到核定基本工资总额基数(包括现行标准工资和生产性岗位津贴高温费等)。这份文件为他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提供了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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